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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深化“红色物业”建设 推行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专业性调解

黄石日报讯(记者 廖巍巍) 为深化“红色物业”建设,化解群众物业服务矛盾纠纷,逐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市住建局15日下发通知,明确将在我市中心城区推行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组织专业性调解。

我市城区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按照民事调解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矛盾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向黄石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物调委”)申请组织调解,市物业办也可将群众反映的物业服务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直接委托市物调委组织调解。

各城区住保局每月组织辖区、街道社区开展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对摸排情况初步核实、分类、处理,对还未解决、属于物业服务民事矛盾纠纷并同意调解的事项定期上报市物业办,由市物业办按照事项轻重缓急,统一、分批委托市物调委组织调解。

市物调委按相关规定时间及时组织调解,如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当事人反对调解,该委应终止调解,其中终止的委托调解事项同时反馈市物业办。市物调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上报调解工作情况,每月将调解结果及统计数据反馈市物业办。

市住建局明确,市物调委要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电话,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群众反映问题,对发现的涉及物业服务民事矛盾纠纷事项及时组织调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政策,张贴市物调委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职责,同时要配合该委工作。市住建局根据市物调委的建议,对不配合调解的物业企业采取评价记录企业信用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反馈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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